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正式發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5G網絡建設發展規定》(下稱《規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共33條?!兑幎ā返闹饕攸c:
一是明確了5G網絡新型基礎設施的屬性,與水、電、氣、暖等公共基礎設施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二是明確了5G網絡建設發展需堅持的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優先發展、全面覆蓋等5項原則。
三是從統籌規劃、用地保障、建設標準、優化審批、共建共享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細化、補充。
四是在公共資源開放方面,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協調、推動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辦公場所以及文體場館、旅游景區、市政綠地、車站、公共地下空間、鐵路、公路、機場、軌道交通等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所和公用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無償提供5G網絡建設必要的場地和接入的便利條件。
五是在配合義務方面,明確業主、物業服務人或者使用人應當為5G網絡建設、運行和維護提供便利。
六是在用電保障方面,明確電力企業應當優化5G網絡建設的電力供應申請、審批流程,對具備條件的5G基站及局房等配套設施實施直接供電。
七是在推進應用方面,明確鼓勵各相關部門、單位推進5G在智慧醫療、智慧園區、智慧制造、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農業、智慧水利、智慧電力、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司法、智慧政務、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小區)等領域應用,加快對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5G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建設。
八是在設施保護方面,明確遷移通信設施應當遵循“先建后拆、成本補償”的原則,保障通信暢通。對無償開放的公共基礎設施因改擴建導致通信設施遷移或改建的,公共基礎設施所有權人免除遷改補償責任。
九是在強化安全保障責任方面,分三條對政府部門和通信企業的安全保障責任進行了規制。